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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在有履行期限的仓储合同中,未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仓储物,造成仓管人压库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对此,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取仓储物逾期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对其迟延受领的违约行为
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是特殊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仓储物,存货人为此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
仓储合同的纠纷预防: 1、注意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 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
保管合同不需要仓单,而仓储合同需要仓单。根据如下:合同法关于仓储合同的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合同法关于保管合同的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
仓储合同生效及成立概念包括:仓储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仓储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等相关约定达成一致,并在仓储合同签字、盖章
仓储合同是不属于单务合同,仓储合同是双务、诺成性、有偿、不要式合同。
一、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要求,就可以成立,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仓储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仓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保管人发
合同主体变更之后,合同仍然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主体变更,必须要经过合法有效的方式,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合同主体。另外,还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方式变更合同主体。债权转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