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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
【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1、责任的前提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为缔约而进行接触磋商的当事人之间,并且双方在缔约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信赖关系。侵权责任的发生不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任何关系,只有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侵权人与受害人之
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不同。违约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则是
1、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 2、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
一、如何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因当事人在无意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情况下,恶意进行谈判,使合同不能成立或者不能生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假借订立合同,以损害对方利
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三种行为。其一指的是两种情况,一是没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而恶意进行磋商,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和追究,一般按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是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 2、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信赖的利益损失; 3、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其在主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缔约过失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以下三个:1、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进行磋商的;2、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