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妨害驾驶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以及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表现为直接故意。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同时,如果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也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系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或者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会危及公共安全的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具体包括危险方法类犯罪、破坏公用设施类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劫持公共交通工具类犯罪、枪支犯罪和事故犯罪等。危险方法类犯罪包括了五种故意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如下: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