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一点使它与遗赠、捐助行为或债务免除等单方法律行为相区别。
所谓的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且法律规定,房产赠予行为只能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这种做法是可以的,赠与合同并没有限制,所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祖父是否有义务缴纳赠与孙子房产所需的税费,这主要取决于赠与的具体模式及所具备的条件。根据现今实施的税务制度,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假如是无偿性的赠与,根据现行税收法规,受赠者需要承担契税与印花税的纳税责任。若为遗赠,也就是房产经由长辈通
最好公正,证明力大。不行的话要有当事人签字和时间,必须手写。
一.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
如果房屋是爷爷、奶奶的遗产,你爷爷单方面将房产赠与你,属于擅自处分,该赠与合同是无效的。你姑姑作为产权共有人,可以主张爷爷与你的赠与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姑姑当初是知道并认可爷爷将房产赠与你的
最好公正,证明力大。不行的话要有当事人签字和时间,必须手写。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孙子继承老人的遗产,可通过遗嘱继承或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先于被继承人而死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发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