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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
医院应当给病人及其家属二次复印病历,而不能以其他理由不正当的拒绝病人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医疗机构
向卫生局投诉,可由律师陪同复印。本医学律师专打医疗侵权官司。如需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知名医学专家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患者有权利要求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客观性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
电脑打印的病历应当是有效的。病历书写规范出台的时间比较早,现在有些地方可能已经过失,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本律师认为,打印病历应当算作合法有效的证据形式。证据是否有效,得结合案件审理实际情况,结合其它证
是可以的,你可以到医院申请打印病例。 1、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鉴定报告出来后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要求:医疗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死亡病例讨论是法定不能复印的,但鉴定时是必须拿出来的,不过,从其他资料也完全可以推断出来死亡原因的啊,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如院方过错明确,可直接向院方索赔,不用去做鉴定,如找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打精神病人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当自然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
医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的,患者可以和医疗机构协商赔偿的问题,协商不成的,那么患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医疗侵权。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需要向患者说明病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