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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时实际房租的70%。
住房公积金提取变更需要将原有的提取进行终止后才能办理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合同、发票)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
住房公积金为半年提取一次,提取可以参考以下: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
不买房,可以在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等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金额的提取: 1、申请人为离休或者退休的; 2、申请人处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用人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3、申请人确认出境定居的; 4、申请人确认要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