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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发包方之间是合同关系,是民事关系,而承包方的户口登记变更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收回承包地与承包方迁户口之间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发包方是否收回承包地,应按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履行,合同怎么约定怎么收回承包地,与承包方的户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
如果是在土地承包期内,村里不可以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届满后,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但如果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的,村里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根据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只要承包人的农户家庭没有消亡,发包人就不能收回其承包地,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发包人可提前收回承包地。
承发包方之间是合同关系,是民事关系,而承包方的户口登记变更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收回承包地与承包方迁户口之间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发包方是否收回承包地,应按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履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