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社保失业补助金的领取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失业登记表,提交离职证明和身份证等材料,并已缴纳失业险满一年,有再求职意向,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通过后,通知失业人员参与求职培训并领取失业金。
不可以。失业金申办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
参保人在申报办理之后,得到所申请办理机构,所属社保中心的回复是未通过的,参保人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的,也就是所谓的重新审核。
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是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而失业保险金是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领了失业补助金社保就断了。原因如下:1、因为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就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业后单位自然不能给当事人缴纳社保,所以算社保断缴;2、领失业金期间,社保无需缴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
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因此,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就会封存,而不能同时领取失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现行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
申领失业保险补助金流程如下: 1、在公司的解聘报备; 2、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 3、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的失业登记; 4、社保局审查之后通过,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领取的条件,即非主动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