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实践合同都有哪些
实践合同都有哪些

实践合同都有哪些

2022-04-15 320
普法内容
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具体如下: (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的一方提前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的担保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消价格; (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保管的合同; (三)质押合同; (四)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又称使用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定期或不定期将贷款物品免费交给借款人,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后将原物品返还给贷款人的合同; (五)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一)赠与合同。(二)运输合同。(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2022-01-06 108
  • 合同的实践合同包括哪些?
    合同的实践合同包括哪些?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主要包括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代物清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

    2021-02-06 93
  • 各地实践性合同有哪些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各地实践性合同有哪些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与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

    2021-02-15 164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2022-11-07 15,340
  • 合同的实践范围有哪些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也就是说,实践合同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实践合同有: 1、定金合同; 2、保

    2023-01-01 15,340
  • 什么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都包括什么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

    2022-12-15 15,340
  • 哪些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

    2023-06-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01:03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概念和构成要件,但是在刑法分则的条文中又出现了对想象竞合犯的具体适用,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的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中规定了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935 15,340
  •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01:21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的,这是合同无效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被确认为无效,这一部分的无效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

    1,226 15,340
  • 合同变更原因有哪些 00:55
    合同变更原因有哪些

    在我国合同变更的原因,就包括了双方协议变更以及法律赋予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单方面变更合同的权利。协议变更就是指,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而变更合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随时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只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合意

    1,393 15,340
宁飞龙律师 宁飞龙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51-5141-8921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