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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个担保人为债权提供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利息属于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之内。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如果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其约定来处理。
一般情况下,担保合同生效后,除非主债权已履行完毕或担保债权已过担保期限,否则作为担保人是无法解除担保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
充当担保人可能发生的后果: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可控告担保人; 有多名担保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 如
一、保证的一般范围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二)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
医保目录范围如下: 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 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 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指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
担保合同,在我国分为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定金合同这四种类型。要使担保合同成立,就要保证合同具有以下的基本内容: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以及住址。以保证合同为例,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保证合同就需要记载保证人与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