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土地承包的流转形式是什么,谢谢大家的回答
土地承包的流转形式是什么,谢谢大家的回答

土地承包的流转形式是什么,谢谢大家的回答

2024-07-05 27
普法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和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地,但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和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承包土地国家有啥规定,谢谢大家的回答
    承包土地国家有啥规定,谢谢大家的回答

    因为土地本身存在的价值是不一样的,用地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所以对于价格这个东西没有统一的定位。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承包土地经营户主要可以申请这两种补贴。一.良种的补贴良种的补贴标准就是水稻种植每亩地给补贴15元,小麦、玉米、花生每亩的补贴是1

    2024-06-05 15
  • 承包土地可以盖房子吗,谢谢大家的回答
    承包土地可以盖房子吗,谢谢大家的回答

    若有土地审批手续,承包地上可以建房。 1.《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 第四条规定:“国家

    2024-06-12 34
  • 承包土地投资前期预算是哪些,谢谢大家的回答
    承包土地投资前期预算是哪些,谢谢大家的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按份确权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

    2024-06-08 26
专业问答更多>>
  • 农民承包的土地是哪些性质的地,谢X大家的回答

    所有权属国家,但是收益权属农民,可以买卖,,也能造房子。 农民种的田地属于口粮田,不能买卖,更不能让你造房子和厂房,除非是规划以后,是用来做商用或是工业区的地皮,才允许你买卖和盖房子。 性质是:集体土

    2022-07-29 15,340
  • 土地承包期内被国家征收如何办,谢X大家的回答

    你应该得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

    2022-08-07 15,340
  • 孩子户口随谁,谢谢大家的回答,

    抚养权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

    2022-06-12 15,340
  • 民法典规定手机三包规定是什么,谢谢大家的回答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3.“三包有效期”规定:“

    2024-08-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01:35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4,152 15,340
  • 土地转让和转包的区别有几点 01:23
    土地转让和转包的区别有几点

    第一决定权不同。转包是在原承包人与村内承包合同不变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第三方。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用经过发包方同意,但转让必须由发包方同意即可转让。第二法律后果不同。转包是在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待转包时间到期后

    1,825 15,340
  • 土地转让和出租的区别是什么 01:22
    土地转让和出租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转让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以一定条件和方式转移给他人,并到当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重新签发土地使用证明,还要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用。而土地出租是土地使用者将据有的土地使用权,在约定时间内与他人达成协

    6,19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