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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在此基础上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如果丈夫是将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作为分手费送给小三的,在此情形下,妻子基于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可以要回其财产的;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的,妻子不能要回。
丈夫赠送婚外情人钱物,妻子不一定可以追回。若该财产属于赠与人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妻子无权请求返还。若该财产为双方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请求其予以返还。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
妻子有权向丈夫支付分手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妻子有权要回。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
妻子要追回丈夫给小三的钱,可以向法院起诉。配偶赠与给小三钱财,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偶赠与给小三钱财实际上侵害了夫妻共有财产权,另一方在知道后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在起诉的时候可以把小三和配偶一起作为被告。在起诉的时候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可以与妻子协议离婚,但不可以提出诉讼离婚。有以下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是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1、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 2、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要注意以下事项
丈夫有病,妻子也可以离婚。在我国,法定禁止离婚的情形只包括了以下两种情形:1、双方属于军婚,也就是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2、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是怀孕后分娩的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的半年内。只有上述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