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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停车位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概念的范畴之内,并非普通的独立所有权概念。根据我国现行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1条所明确表述的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对于专有部位的所有权,专有部位之外公用区域共同使用权
首先,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住宅小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间和范围,停车位是其重要配套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依法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
首先,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住宅小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间和范围,停车位是其重要配套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依法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
关键看哪一方有产权,如果开发商对其车库享有产权,那么开发商有权出售;如果开发商没有产权证,那么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可以出售。最近在处理虹口区XX的地下室出售案,情况类似,开发商以租赁的形式变
判断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时,首先要明确几个判断标准: 一、合同是否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地下车库的产权,如有约定,则按以下标准判断; 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已计入业主共用面积,则小区业主
车库产权,产权是享受权益转让、买卖、赠与;使用权只是从物管哪儿拿到的一种暂时使用权,不可转让、买卖或赠与。目前现行的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多次因车位引发的案件审判结果表明,凡是购
一方面成为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如果车位时属于小区整体规划中的话,所有权属于开发商的,出租还是出售由开发商负责。
对于地下车位使用权有几年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按用途来确定,居住用地是七十年。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的不同,分别设立。因此,对于正规住宅按照规划专属配备的正规地下车位,通常情况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如果小区还有停车位的,不让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如果小区已经停满车辆,不让业主开车进是合法合理的。实际中,买房时开发商另外申明停车位单独转让的话,那么业主要在小区内停车的话,就要购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双方进行协商和沟通,这也是解决纠纷的最常见途径。可以与开发商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和对方协商沟通,找到解决纠纷的途径; 2、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