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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有: 1、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条款; 2、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 3、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
遇到霸王条款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若是对于投诉的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相关条款无效。所谓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而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的,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
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在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签了合同之后对方不付款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付款,如果对方仍然拒绝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就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