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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清算。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
公司解散清算一般会给赔偿金。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且赔偿金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债务清算应该由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的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后,才会清偿普通债务。
未经清算而解散的公司(或者被吊销)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我认为回答应是肯定的,且实践中也有这样的判例。这一做法的根据是,股东对解散的公司不予清算就不能表明公司已资不抵债,而这些可用以偿
公司清算后股东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存在如下情况的除外: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
公司解散债务后清算: (一)清算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公司破产后,股东无需额外承担责任; 2、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