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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
是没有遗嘱资格证的,但是可以办理遗嘱证,对遗嘱公证和公证遗嘱区别如下: 1、遗嘱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记录的是遗嘱人的遗嘱相关内容;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2、遗嘱公证书是公证遗嘱的必然产物,公证遗嘱是以遗嘱公证书来呈现的。 3、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
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
遗嘱人去世遗嘱公证前提一定是有已经确定的遗嘱,如果所述是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应该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继承人的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为所有的第
二者是有区别的:一、遗嘱、遗赠公证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是处理家庭财产的有效方法,通过生前安排身后事的方式能够有效维护
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定继承人得到任何遗产,在公证机关的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的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嘱是否必须公证 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是不是必须要去做公证,可以让立遗嘱人来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遗嘱形式的不同,所生效的条件也是不同的。
首先,法律没有规定立遗嘱必须对其进行公证。但是根据现行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没有公证的遗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都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其他遗嘱中与其抵触的内容无效。另外,遗嘱公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