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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有: (一)供役地权利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地役权人提供土地,并容忍供役地上的负担; (二)供役地权利人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不得妨害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或者从事某项必要的附属行为。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
地役权人的权利有: 1、对供役地的使用权。地役权人有权依据设定地役权的合同或者遗嘱等规定的方式对供役地加以利用。对供役地的利用方式因为地役权的类型而有所不同,有的为取水、有的为通行、有的为铺设电缆、有的为禁止供役地所有人建筑高层建筑物等等不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方便而设定的物权。地役权是指根据合同,利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房地产效益的权利。别人的房产是供役地,自己的房产是需役地。地役权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
为自己土地的使用提供便利,以增加自己土地的效益,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是设定地役权的目的所在。如果以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取利益为目的,那就不是地役权,而是其他用益物权。因此,当事人通过约定设定地役权,是一种有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土地的权利,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其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 《中华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 1、两者的性质不相同,相邻关系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地役权则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一般属于用益物权。 2、两者的法律效力不相同,相邻关系一般是发生基于法律规定的;而地役权一般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所产生
专利权人是有权更改自己专利的某些登记信息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请求变更发明人的基本信息,是需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且需要提供变更的事由证明材料。第一,需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关材料,包含专利申请人因权利归属发
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环境权是指公民有在健康、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