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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而引发的有关赔偿纠纷的案件。 未成年人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特征其特点为四。 第一、受害人或致
需要根据与保险公司合同。可以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赔偿。
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有财产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是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伤害其他人的,该教育机构或者学校应该承担一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而引发的有关赔偿纠纷的案件。 未成年人校园人身损害赔偿
这里有几个法律问题,一个是未成年,一个是孤儿,还有一个是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而未成年人造成损害,加害人本人不能赔偿,则应该由其监护人来进行赔偿。在这里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民法总则》的实施,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分界点,由十周岁提前到了八周岁。即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
人身损害对方拒不赔偿,作为被侵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被侵害权益的一方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侵害权益的一方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
故意损坏他人手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赔偿标准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手机价值低于5000元,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手机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