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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实质上就是商品房预售的房屋,具体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购买期房应当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合同中一
购房合同的风险的防范方法如下: 1、核查相关证件; 2、为防止延期交房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交房期限要详细约定; 3、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合同中涉及面积的条款搞清楚后再签订合同;等等。
他人邀自己以他人名义入股的风险:可能形成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借款,另一种是隐名股东。如果想形成借款关系,写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日期、抵押物等。想形成隐名股东投资关系,需要其他股东签字认可,以股东身份与她形成委托持股协议。
使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风险规避 风险提示 一、房屋所有权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下称房产证)上标明的所有人为准。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房产证上标明的所有人将是“名义购房人”而不是“实际出资购房人”。实际购房人
由于卖方在交易中占有较为主动的地位,其风险相对于买方较小。卖方的交易风险最有可能出现于买方以按揭方式购房的交易形式中。即上述的第2和第4种交易形式。由于买方欲以按揭方式购房,若不办理房屋抵押,提供按揭
1、针对买房人毁约的风险 买房人应该在合同里明确权利与义务,并对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标准定得尽量高一些,并无坏处。因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并没有绝对的所谓“20%”或多少的标
1、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用他人名义贷款买房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规定及《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大致可通过以下几点来避免:第一,避免签订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合同,即避免转让过程中合同不合法等情况。第二,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
防范倒签合同风险的措施如下: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预先调查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仔细审查合同的基本条款; 4、注意合同的权利内容是否公平; 5、以及签字、盖章是否一致。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