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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关系(非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作为一般自然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范围,也就是说,由于合伙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所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因此,其不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相应的侵
合伙企业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是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的。
当然会。股东对公司财产不享有权利,只享有公司股权。公司财产是公司的,任何人都不得侵占。
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将工程款据为己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被挂靠建筑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后以职务侵占罪名义报案,控告挂靠的包工头,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挂靠的包工头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身份。从法律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通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首先,构成该罪的行为主体,应当是企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行为的内容是,前述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
职务侵占的具体构成要件有如下情况: 1、在客体方面,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在主体上,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方
职务侵犯罪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职务犯罪就是其中的一种。而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