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而仅仅对下列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比如: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附带提供给用户和消费者金钱、实物或其他好处,作为对交易的奖励。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千元。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和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表示;(二)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
现在的商家在促销活动中不断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刺激消费,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往往存有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购买的商品不仅物有所值,而且能获得意外收获。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百货公司举行有奖销售活动的
营业执照不经营了不注销不可以。公司不经营了一定要办理注销,否则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不利法律后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之后再要去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的事务就会受到比较严格的审核,甚至会拒绝办理。对于法定代表人来说会被
存续和正常经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区别。 第一个方面是营业状态的区别:正常营业,是指企业还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当中,存续是指企业的实体,虽然还存在着,但是已经没有营业了。 第二个方面是生产状态的区别:正常营业是指企业还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存续
没有经营过的公司,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注销步骤,具体如下: 1、先到税务局拿表格:按税务局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会收回税务局税务登记证,给一张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3、拿通知书到工商局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