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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取抚养权时,一方有这些情况会成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1.长期抚养和照顾孩子。2.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4.离婚后有固定的住处。5.已经丧失生育能力。6.在孩子的教育上比对方有优势。7.孩子愿意与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不符合要求中的任意一条,都不利于男方争取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男方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长期跟男方生活,愿意跟着男方。
只要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就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但是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优势条件是:自己没有生育能力而对方有生育能力;自己没有其他孩子而对方有其他孩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处于哺育期,离婚时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以准许。)若男方能举证证明
争取抚养权对男方有利的条件: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在离婚时只要双方都想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原则上由女方直接抚养,除非女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 例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男方如果不同意的,需要根据具体的事由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 1、父母双方可自行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存在以下法定事由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
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也可以争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但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 首先,家庭暴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取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暴力倾向,或者曾经对未成年子女实施过直接的家庭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