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转供电线损多少算是合法的
转供电线损多少算是合法的

转供电线损多少算是合法的

2022-11-07 566
普法内容
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线损,具体的线损要根据地区而定。一般情况下10kV为百分之十、380/220V为百分之十二。线损率指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实行分级管理、按期考核。综合线损率是指一个区域内总的线损,行业管理配电线损标准和农网改造之后的配电线损率标准。10kV为百分之十、380/220V为百分之十二。综合线损率是衡量供电单位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第四条管理体制与职责 (一)线损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线损的全过程管理; (二)各川经叫要建立健全线损管理领制组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分工负责、协同合作。日常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置线损管理岗位,配备专责人员; (三)线损管理职责: 1.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贯彻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运营情况研究节能降损技术,制定规则、标准、奖惩办法等;组织、协调各电网经营企业的节能降损工作,制定、审批节能规划和重大节能措施; 2.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负责贯彻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的节目能降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指令,制定本企业的线损管理制度,负责分解下达线损率指标计划;制订近期和中期的控制目标;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线损管理范围可以产权范叩础进行划分,或按有关各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广东法律热线电话是多少
    广东法律热线电话是多少

    020-83507323

    2020-07-26 1,337
  • 什么是非法转供电
    什么是非法转供电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如果终端用户的电费不是直接交给供电公司,而是交给转供电主体,那就是转供电了。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

    2020-03-06 1,423
  • 物业转供电损耗谁承担
    物业转供电损耗谁承担

    一般情况公共设施损耗都由业主承担物业经说公摊电费公摊损耗。

    2020-08-22 1,540
专业问答更多>>
  • 电力输配电线路的损坏能判多少年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该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电力设备,包括供电设备、发电设备

    2023-06-07 15,340
  • 入户线两根都有电,供电局是怎样计算电费的呢?

    遇到已用过的电表(电度表)在使用之前将数值进行登记,终止用电时(中途交电费查度数时),抄下电度表上所显示的度数减去之前所登记的度数值,便是期间所用的度数。若是新电表,就不用这么麻烦,直接使用,不再使用

    2022-07-29 15,340
  • 乡村用电中,电线杆的准则高度是多少,电线的准则高度是多少?

    您能够去当的电业局询问一下相关的信息。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准延伸并垂直于地表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范围,在通常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

    2022-07-06 15,340
  • 电线拉线电死人应有多少。

    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欢迎来电详询或携带有关材料到律所详谈。

    2022-10-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工医保起付线是多少 01:07
    职工医保起付线是多少

    职工医保起付线,各地标准不一致。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具体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

    13,482 15,340
  • 微博造谣转发多少算犯罪 01:49
    微博造谣转发多少算犯罪

    微博造谣转发五百次算犯罪,具体情况如下: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认定为诽谤罪;如果情节轻微,当事人一般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

    383 15,340
  •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 01:00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1,54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晏华明律师 晏华明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8883-1456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