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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分公司是否能够签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
劳动合同签订即生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法现已失效,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公司作为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权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合同签订后最终的法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但是不可以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并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和公章,分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之后,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和分公司签署是可以的。从公司法上讲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实质是一体的。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因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也可能变更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自用工当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如不续签,按规定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工作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一个月工作标准支付,工作不满6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作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同意续签或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除了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之外,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