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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有房贷结婚后可以一起还但不是必须的。 房贷婚后还贷具体如下: 1、男方婚前购房,若房产证只登记男方一人名字,则该房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2、男方婚前交付的首付款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3、若结婚后,房产证增加女方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
可以。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
兄弟,结婚慎重,离婚更要慎重了 你的问题很明确,房屋系婚前所有,那么装修不动部分归你所有;婚后房屋的添加部分与房屋不可分,故归你所有无疑问。当然婚后添加你妻子当然会主张权利,是一种补偿权。现在可以证明
1,可以过户,可以由男友通过赠与形式赠与你,办理赠与合同的公证后去房地局更改产权人。或者你二人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合理的市场价出售给你,根据买卖合同和已经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合同税等去房地局办理产权
1.首付是男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你可以分得婚后共同还贷记及增值部分。 2.如果要去公证,你们需要双方约定。如果公证你们两个人对这套房子各一半的财产,这应该是你男朋友赠与你该房产一半的产权。 3、应
纠正一下,他们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房子上的名字若是你朋友和他现在的媳妇的,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不要房子,可以由另一方给付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于女方的要挟及要求,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但是房本还没发放下来,双方就因为感情破裂想要解除婚姻关系,这时候人民法院就很有可能会对房产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都需要办理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因此,房子的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时还有房屋贷款没有还完的,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结婚后一起申请贷款买的房子,那么在夫妻双方都不存在过错事由的情况下,是平均分割房屋财产的,还没还清的房贷就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起偿还,可以协议清偿,也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房屋产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能够纳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只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换句话说,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上面建造的房屋都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证上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时候房屋才属于夫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