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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民事诉讼
被抵押的房屋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抵押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决中的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包括其抵押的房屋。法院的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抵押权人依法享有的抵押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件具有确立和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可以将人民法院的判决交由当地房屋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 房屋委员会和被执行人不合作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屋委员会发出一份协助通知书,协助他们把物
建议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以解除强制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
强制执行是法院运用公权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依法强制执行,该强制执行不受被执行人意志影响。
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005年
以下房产不能够被强制执行: 1、“唯一合理住房”。“唯一”是指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之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的;“合理”的含义指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仅是满足最低的生活标准; 2、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
房子不过户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下: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应当
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的,法院应当中止执行,对于被执行的财产应当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然后债权人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然后公司进行清算后所得的财产,应当用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务清偿的顺序规定如下:(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