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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有效期限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说这种合同的起始时间从签定合同时生效,对于长期合同、永久性合同等可能是无限期的,没有效期是可能的,如果确实需要有个合同期限时,可根据需要签定补充合同来规定什么时间为有效时间;
劳动合同只有开始日期没有截止日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一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没有约定截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
可以当是长期承租,可以当另有口头补充...若无其他问题,并不影响生效。无截止期是有瑕疵的,留争议隐患。
合同签署日期的确定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合同没有写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截止到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力与义务后截止。一方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后,合同截止;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合同截止。否则,合同在法定的时间内永远有效。
没有截至日期,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可以另行商定,如果不能协商,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委托代理,但应当给对方合理的时间;因此,没有截至日期,属于合同内容欠缺,与是否生效无关。只要双方就委托代理事宜达成合意,合
北京社保增员截止日期为20至25日为截止日。各个社保中心的时间不一样,只要在截止时间前办理转入就可以当月上社保。例如:增员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5日,那在24日增员,申报是由本月起算,本月的缴费是由增员公司办理。转出未转入的状态在25日后就正常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对于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答案是肯定的,以签订之日为准,但是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还是先订立合同。 关于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
社保缴费截止日期是每个月19号。每月19日前社保分为单位社保和个人社保。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下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