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限连带责任对吗?
无限连带责任对吗?

无限连带责任对吗?

2020-01-31 129
普法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是否一样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是否一样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不一样。 1、不同对象的无限连带责任是大多数主要责任; 2、任何承担不同责任的无限连带责任人必须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责任与投资者责任相结合。 3、不同的连带责任定义了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

    2022-06-17 987
  • 连带责任一定是无限的吗
    连带责任一定是无限的吗

    连带责任不是无限的,债务履行后,连带责任人不再承担责任。或者诉讼时效超过20年的。 连带责任的条件包括以下: 1、违法行为:涉及到连带责任的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即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与他人有关系:涉及到连带责任的行为必须与他人有

    2023-04-28 14
  • 连带责任无期限的连带担保适用法律吗?
    连带责任无期限的连带担保适用法律吗?

    约定的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无效。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1-10-24 91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叫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

    1、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专用语,一般在经济领域提及。有限责任是与无限责任相对而言的,二者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2、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

    2023-01-27 15,340
  • 连带责任担保约定的无期限连带责任是否无效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7-17 15,340
  • 连带责任无限责任怎么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合伙

    2023-07-14 15,340
  • 无限责任连带责任怎么解释

    无限,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相对应

    2022-09-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子公司和母公司是连带责任吗 01:11
    子公司和母公司是连带责任吗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4,928 15,340
  • 什么是股东增资连带责任 01:21
    什么是股东增资连带责任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1,712 15,340
  •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01:16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592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