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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因车祸产生的住院费用由哪一方垫付。对于此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对于抢救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
车祸住院一般由责任方、伤者或保险公司先垫付。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出院,应该是伤势较为严重住院了。 你的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承担。原因如下: 交强险下医疗费用(医疗费、续医费等)赔偿限额: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误工、护理、伙食、营养等)限额:180000元。 交强
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当然由肇事方赔偿,由肇事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治疗费用由肇事方垫付,交警让你打借条也是对的,以后你用治疗费去抵偿。你可以继续要交警协调肇事方出钱,如对方实在不出,也只有你自己先垫付,到时再去向肇事方索赔。
1、主要证明住院是由车祸引起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住院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
一、羁押期住院费一般由谁支付? 1、羁押期住院费一般由犯罪主体自己或者是家属支付,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生病需要治疗,通常的做法就是改变强制措施,给予相对的自由让他出去治疗。如果没有改变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是
交通事故后,被害人的住院费用一般由驾驶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交强险公司会核查事故现场,厘清事故责任后支付住院费用,如果有商业保险的,商业保险也会进行赔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的住院费用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赔偿,不足的话,由商业保险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足额交纳保险费的,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