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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一般法院地域管辖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的一般法院地域管辖是什么意思

2020-01-31 112
普法内容
行政诉讼案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 行政诉讼主要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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