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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进行二次手术时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而二次手术也属于误工期间。
二次治疗期间,也应当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
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费应支持。受害人即已构成伤残,并获赔了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其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费不应全额支持,而应考虑伤残情况,按伤残系数确定应赔偿的误工费。
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费应支持。受害人即已构成伤残,并获赔了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其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费不应全额支持,而应考虑伤残情况,按伤残系数确定应赔偿的误工费。
二次治疗中的误工费的认定是存在的,二次治疗期间,也应当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
手术失误合法的赔偿方式,是根据手术失误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来确定的。手术如果失败了,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院的主管部门进行一个申请,让主管部门来调查这个手术失败的原因,然后再进行一个相应的理赔。
误工费计算标准法律依据如下: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