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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实习性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训实习,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应认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勤工俭学型实习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调整,双方存在劳务关系。 (1)培训型实习。作为
半工半读关系应该属于实习而非劳动关系。由于半工半读的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在半工半读过程中,如果学生和企业之间产生劳务和人身伤害纠纷,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只能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处理。
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要求大学生必须成为公司编制之内的一员,且须缴纳五险一金。不属于劳务关系,因为劳务关系是指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提供的是劳动成果。
此纠纷涉及在校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要确定郭某与该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必须得先确定郭某与该公司之间劳动合同的效力。首先,在校生是否具备签订的主体资格?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出台的《关于贯
1、实习单位聘用实习生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我们认为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实践中,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知要求劳动者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即劳动关系中的
实习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就业型实习,另一种是毕业型实习。就业型实习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专利代
分情况确定: 1、一般在校生实习与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一般成立劳动关系。 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在校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区别如下: 建设单位就是出钱并监督施工的业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前者相当于地主,后者相当于长工。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可以叫做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