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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看房产证是北京市建委发的还是军队的房产部门发的, 其次,要看购买产权时双方协议约定的关于是否可以继承、转让的内容。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如果可以继承,所有的继承人都有平等的继
1、离婚时未分割共同财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离婚时双方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比如双方离婚时都在异地,没对家里的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这种情况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分割,并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 2、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可以获得多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
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为您具体分析、制定举证和处理方案。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我哥哥己结婚并有一女,在去年有过婚外恋,第三者是未婚女子,怀孕6个月后我哥哥提出分手,让女方打掉孩子,并给了女方2万块的引产费和补尝,我的嫂子也并不知道我的哥哥有过婚外情。今年那女子生了一个小孩,我哥
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可以要求对方偿还购车款。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父亲赠与女儿的房产,如果父亲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这时候法律就认为这项房产只能是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同时房产的转移手续发生在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并且房产也有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结婚前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一方或双方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