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论坛讲座审批原则
论坛讲座审批原则

论坛讲座审批原则

2020-11-19 364
普法内容
一、适用范围 各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包括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除自然科学类,全部属于人文社科类范畴,包括政治、文学、哲学、历史、宗教、语言、教育、经济等外,还包括体育类、艺术类、高等教育管理类、工作培训、师资培训、党课培训均属于人文社科类。 二、审批方式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的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必须一会一报,一会一张表,并实行分类备案。 (一)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筹管理。按照《大连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分类备案。 1.邀请本校教师作为报告人,面向全校或本单位内部师生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学部(学院)备案表》,交学部党委备案。 2.邀请校外人士来校,仅面向本单位内部师生举办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学部(学院)备案表》,交学部党委备案。 3.邀请校外人士来校,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学部党委审核后,一份报学部党委备案,一份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 (二)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分类备案。 1.邀请校外人士来校,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学部党委书记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后,表格一份报学部党委备案,一份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 2.校级学生团体邀请校外人士来校,组织开展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审核备案表》,经校团委书记审批,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学生团体)、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生团体)审核后方可举行,年底报党委宣传部统一备案。 3.邀请校外人士来校,仅面向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师生举办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审核备案表》,经学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学部党委备案后方可举行。 4.邀请本校干部教师作为报告人,组织开展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审核备案表》,经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学部党委备案后方可举行。
《关于各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申报审批相关制度的通知》 二、审批方式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的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必须一会一报,一会一张表,并实行分类备案。 (一)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筹管理。按照《大连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分类备案。 1.邀请本校教师作为报告人,面向全校或本单位内部师生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学部(学院)备案表》,交学部党委备案。 2.邀请校外人士来校,仅面向本单位内部师生举办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学部(学院)备案表》,交学部党委备案。 3.邀请校外人士来校,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学部党委审核后,一份报学部党委备案,一份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 (二)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分类备案。 1.邀请校外人士来校,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学部党委书记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后,表格一份报学部党委备案,一份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 2.校级学生团体邀请校外人士来校,组织开展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审核备案表》,经校团委书记审批,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学生团体)、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生团体)审核后方可举行,年底报党委宣传部统一备案。 3.邀请校外人士来校,仅面向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师生举办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审核备案表》,经学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学部党委备案后方可举行。 4.邀请本校干部教师作为报告人,组织开展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报告会、论坛和讲座审核备案表》,经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学部党委备案后方可举行。 三、特殊审批 1.邀请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人士作为主讲人,组织开展的各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在履行对应类别的相应审批程序的同时,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举办论坛需要审批吗
    举办论坛需要审批吗

    社会组织举办交流会、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等事项须报备。社会组织举办各种交流会、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须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遵从国家大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社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谁发起

    2020-01-17 325
  • 论辩论原则
    论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指的是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辩论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辩论的主体是控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处于对抗地位的控诉方和辩护方、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和被告方是辩论的主体

    2023-01-06 34
  • 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
    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

    (1)违反处分原则的常见情形:法院裁判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范围。例如:原告起诉被告归还借款本金5000.法院裁判要求归还本金5000.利息200.属于典型的违反处分原则。 (2)违反辩论原则的常见情形:将未经质证的证据直接作为定案依据。例如:

    2020-01-05 3,721
专业问答更多>>
  • 论坛赞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赞助乙方举办_________论坛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作为乙方举办_________论坛的(按赞助形式之一填写)

    2022-10-20 15,340
  • 建立“泰山论坛”是否侵犯“泰安论坛”网站的版权?

    您如果还是以“泰山论坛”命名的话,是侵犯著作权的。

    2022-10-03 15,340
  • 闯黄灯被罚论坛

    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

    2022-08-10 15,340
  • 天涯论坛申请扣

    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天涯论坛加班费是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丧假期间,并不出勤,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问题,不享有加班费。展开来讲,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

    2022-10-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 01:07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解决。其中合同纠纷的调解,指的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在第三者也就是调解的人的主持之下,在查明了事实及分清是非的基础之上,由第三者即调解人对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双方进行说明和劝导,促使双方互谅互让,以达成和解的协

    934 15,340
  • 商标法原则是什么 01:13
    商标法原则是什么

    商标法的原则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申请在先原则。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类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优先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在后的予以驳回; 第二,自愿注册原则。商标使用人是

    2,331 15,340
  • 什么是避风港原则 01:02
    什么是避风港原则

    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就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会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

    2,111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