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纳税人向其主管征收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契税退税(款)申请审核表》,同时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二)受理、审核。征收机关确认报送资料齐全后,应当场受理退税申请,并审核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三)批准。经查实,对情况属实的,经办人形成退税意见,报分管处长、处长及分管局长审批后开具退税凭证。同时,转国库处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退税手续。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征收机关应及时做出明确答复和解释。
(四)对退还部分税款的,纳税人持已批准的《契税退税(款)申请审核表》、《(契税待解户)暂存款通知单》及纳税申报资料等到契税直征窗口,由窗口征收人员重新核定应纳税款并开具完税证后,经办人再开具退税凭证,办理退税手续。
(五)归档。经办人将退税凭证(第五联)、《契税退税(款)申请审核表》(第一联)等退税资料装订好,每半年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退税需提交资料
(一)期房退税期房退税是指交易双方已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已办理契约注销手续(未办理权属登记),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需退还所缴纳契税。纳税人需提交资料:
1、退税申请(需开发公司盖章);
2、契税完税证二、四联(原件及
第二联复印件);
3、市房管局加盖“
商品房合同登记注销专用章”的
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
4、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5、退房人与开发公司退房的书面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开发公司退房款的转账凭证及纳税人收到的退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退税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退税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退税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纳税人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
9、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面积差退税面积差退税是指纳税人已按商品房买卖契约之价款缴纳契税,后由于最终产权面积缩小造成房款减少,需要退还差额部分的契税。纳税人需提交资料:1、退税申请(需开发公司盖章);
2、契税完税证二、四联(原件及
第二联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契约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建筑物分户实测平面图(复印件);5、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款收据、退面积差房款红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6、个人退税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退税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退税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纳税人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因法院判决引起退税因法院判决引起退税是指经法定程序判定该房地产交易合同及发生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无效,需要退还已缴纳的契税。纳税人需提交资料:1、退税申请;2、契税完税证二、四联(原件及
第二联复印件);
3、房产证、
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
法院判决书或裁定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退税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退税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退税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纳税人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7、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四)重复缴纳引起退税重复缴纳引起退税是指在一次房屋买卖权属转移中,如同一户主、同一房产缴纳了两次契税,需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纳税人需提交资料:1、退税申请;2、已缴纳契税的两张契税完税证二、四联(原件及第二联复印件);3、商品房买卖契约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退税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退税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退税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纳税人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五)其他因素引起退税其他因素引起退税指因征收机关工作人员失误或其他无法预计的原因造成退税。纳税人需提交资料:1、退税申请;2、契税完税证二、四联(原件及
第二联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契约、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退税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退税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退税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纳税人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纳税人盖章确认。五、注意事项(一)在办理退税手续时,经办人一定要查验该笔契税是否已缴纳;涉及二手房退税的,经办人应一并查验上手契税是否已缴纳。(二)退税资料不全或经征收人员审核,不符合退税政策,但纳税人有异议的,需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可收件处理。(三)纳税人当天因计税价格、税率等申报内容有误等原因申报退税的,可直接在相应的契税直征窗口办理,重新开具正确的完税证,已发生错误的完税证按“票证作废”处理。其余退税必须在市财政局办理。(四)因面积差等原因退还部分税款的,窗口征收人员重新开具税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契税完税证号、开具时间及“退税补开”等内容。(五)对面积差引起退税的,征管人员须审核纳税面积与房产证原件所载面积是否相一致,并结合房屋买卖契约确定面积差和应退税款。
(六)所有退税税款均通过转账结算。
(七)城六区范围内发生退税的,由市级征收机关负责办理退税。其中2007年1月1日财政体制调整前已缴纳的税款发生退税的,由市财政局按当时市与区契税收入分成比例通过上下结算办理;2007年1月1日后已缴纳的税款发生退税的,按市区财政体制规定负担。各开发区范围内发生退税的,由各开发区负责办理退税。
(八)应退税款涉及的利息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处理。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