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2022-05-21 1,071
普法内容
可指定管辖,一般有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 2、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 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
    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r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r 2、有管辖权的

    2024-06-22 34
  • 哪些情况可以进行指定管辖
    哪些情况可以进行指定管辖

    具备下列情况的,可以进行指定管辖:受诉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移送管辖后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也认为自己无权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等。

    2020-10-26 163
  • 离婚财产的管辖有哪些情形
    离婚财产的管辖有哪些情形

    离婚后分割财产具有如下的管辖规定:一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属于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0-07-22 105
专业问答更多>>
  • 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r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

    2022-10-30 15,340
  • 哪些情形属于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

    2021-09-30 15,340
  • 行政诉讼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以指定行为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在这里,管辖权的行政诉讼的指

    2022-03-01 15,340
  • 指定管辖有哪三种情形

    指定管辖的三种情形是: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

    2024-05-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603 15,340
  •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00:55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除了明确列举的赌

    706 15,340
  •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01:09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只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把自己承包的一些工作交给其他人来完成。 承包人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都转包给其他人,同时,承包人也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进行肢解之后,采用分包的方式,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要

    823 15,340
陈燕律师 陈燕律师

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工程、交通事故、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73-8301-713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