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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的种类包括: (一)出版者权,是指书刊出版者与著作权人通过合同的约定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二)表演者权。 (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四)广播组织权。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
邻接权的权利保护有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活动过程中,对其为传播作品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邻接权的内容: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版权的侵权的维权方法如下: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版权与邻接权的主要区别在: 1、权利主体不同。版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
1、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以及专有出版权。 2、表演者权。 3、录制者权。录制者对自己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播放者权
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即书籍和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除了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人和
著作权的邻接权,又叫做作品传播者权,指的是跟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力,是作品传播者对自己传播作品过程中做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著作权邻接权主要有下面四类: 第一,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
因著作权许可使用而设立的合同叫许可使用合同,它也是一种民事合同,故同样应该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另外,《著作权法》还对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了一些特殊规定。版权许可使用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点: 1、使用他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