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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如果前配偶选择了弃权并拒绝支付抚养费用,那么一旦出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子女仍然有权通过法定途径再次请求对方履行其抚养义务与责任,以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与学习条件不受影响。针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课程所需
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可知,当事人是可以起诉减少抚养费的。因为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且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
如果成年的孩子存在下列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的,可以向父母要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3、
1、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民事纠纷;胜诉后会判决义务人支付抚养费。 2、但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还继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子女抚养费金额一旦确定,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按时、按数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便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但是抚养费金额并不是永远不变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
如果当时离婚是起诉离婚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直接依据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其无经济收入或者无理由拒绝给付抚养费的,可以用其个人财物折抵抚养费用。如果当时是协议离婚,就可以凭离婚协议书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当时离婚协议
在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一方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约定反悔的,有两种解决方法:1、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也同意更改子女抚养费的,可以自主协议变更;2、如果是一方反悔,另一方不同意变更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