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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数量达五亩以上、其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即构成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到5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3、非法占用第 1、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第 1、2项规定的林地
破坏林地1亩以上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破坏林地1亩以上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
2008年6月25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
故意破坏农作物派出所不立案,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
破坏农民耕地的赔偿如下:包括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和恢复耕地原状等。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
修高速公路占地的赔偿如下: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用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