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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去吃饭路上算工伤,原因如下: 1、工作场所的延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作场所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工作活动的场所和为完成工作所需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活动的场所。下班去吃饭是职工为完成工作所需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活动,因此
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以应该属于工伤。建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班期间去吃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正常的、合理的生理需要,是为了实现工作效率所必要的生理活动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其余情况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至七项规定,
符合以下情形,即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在公司宿舍住下班出去吃饭见义勇为受伤视同工伤。职工在公司居住,下班后外出吃饭,不是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
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职工同等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第十四条(六)款认定工伤的范围。具体条款如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认定工伤。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上班路上算不算工伤可根据以下四点来判断: 1,
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遭受伤害,也能够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或者因为城市轨道
上班途中开车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属于工伤。 在认定职工上班路上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四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本人无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 4,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 此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