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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根据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
可以在杭州起诉离婚。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
协议离婚的话,只能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杭州符合了其中一项要求,那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如果双方选择的是登记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手续就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双方采取的是诉讼的方式,就可以在外地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就算是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被告已经前往
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不可以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能回到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可以异地办理,但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异地起诉。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去民政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