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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由分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经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江苏监狱减刑假释规定由监区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2、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直属分监区或
《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1、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根据《监狱法》第二十条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监狱关押犯人是可以作为证人的,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监狱法第十七条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前
监狱人民警察不可以有以下行为: 1、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2、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4、侮辱罪犯的人格; 5、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每个县都有看守所、拘留所用来关押犯人,至于监狱不是每个县都设置,犯人判刑后才送监狱执行。
在新收犯监狱集训后,分流至其它监狱服刑。
监察机关对以下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针对被判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有良好表现,且确实有悔改或有立功的记录,为了表示一定鼓励,会有相关的减刑制度,以便罪犯提早被释放,具体的监狱减刑规定如下: 1、确实有悔改表观的,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根据《刑法》以及《监狱法》关于减刑的相关规定: 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则可以根据监狱考核的实际结果,可以减刑。出现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给予犯罪分子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