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

2021-11-02 14
普法内容
以下几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起诉怎么办?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起诉怎么办?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

    2020-07-12 24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情形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情形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情形:法律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2020-04-23 218
  • 人民陪审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人民陪审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人民陪审员有以下情形应当回避: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020-01-09 332
专业问答更多>>
  • 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驳回起诉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

    2022-04-09 15,340
  • 会有哪些情形引起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2022-12-13 15,340
  •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判决的条件有哪些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2022-08-01 15,340
  •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答辩状上应该写明哪些仲裁事项?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022-04-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商标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01:08
    商标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商标被驳回具体常见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商标查询不利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申请人没有办法相详尽查询近似商标的所有内容,不免有遗漏的现象发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标在申请时会被商标局驳回。 2、盲查期导致的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

    3,168 15,340
  •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00:57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民办学校的章程中应包括学校终止条件;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民办学校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当然就不能再

    2,805 15,340
  • 法院判决离婚要哪些条件 01:14
    法院判决离婚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在接受离婚案件时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看具体情况判决是否离婚。具体情况包括:一方有重婚的行为或者与他人有同居的行为;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过多次劝谏没有

    2,034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