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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月发票作废规定有哪些 1、跨月发票作废规定如下: (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2
跨月作废的发票当月不要交税。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的,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专票跨月只能红冲,不能作废。具体步骤为: 1、首先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如果是普票,需要重新填写新的发票,点击发票填开,选择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打开之后在上面点击“红字”,输入需要红冲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确认无误之后找到对应的纸质
跨月了发票一般不能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跨月的发票已经抄报税,开票系统上的数据已经上传到国税服务器中,发票无法作废,当事人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发票的,跨月不允许作废,只能红字发票冲销,再开正确的。
小规模纳税人跨月不能作废发票了,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具正常的发票。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
销项负数发票可以报销。销项负数发票是做收入负数分录处理。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