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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是的,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正是由于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的这一特征,承租人承受了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即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部分权利。这种权利主要是与受领标的物密切相关的权利,如标的物质量或权利瑕疵担保请求权,全面履行合同请
只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
承租人能享有部分业主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
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 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
共有人A比你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它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第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或者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第二,独占权。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许任何人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不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