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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保管是什么意思

合同中的保管是什么意思

2021-02-07 510
普法内容
保管合同保管人与寄存人订立的,由保管人妥善保管保管物,到期返还给寄存人,并由寄存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但如果保管费用约定不明确,并且根据其他合同条款、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一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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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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