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2)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算传播婬秽视频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该罪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
传播污秽视频属于传播污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传播淫秽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影片或视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
传播污秽视频立案标准: 传播淫秽的书刊、电影、音像、照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起诉 (一)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以上的; (二)对恶劣社会的影响。 不以利益为目的,利用互联网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籍、音像资料、图片、淫秽的玩具、娱乐用品、生活用品或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且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行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
与“传播淫秽”最为接近的罪名,分别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前者的刑罚是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者有三个量刑幅度,分别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处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