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该怎样办
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该怎样办

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该怎样办

2024-05-28 8
普法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部分第88条: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多个债权与一个债务人该如何执行?
    多个债权与一个债务人该如何执行?

    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的,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法院应当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债务人是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到法院的分配程序中。一般按债权比例分配所执行

    2024-07-02 9
  •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个债务人能不能提起一个起诉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个债务人能不能提起一个起诉

    这个要跟法院沟通一下

    2024-06-21 14
  • 个人债权债务该如何写
    个人债权债务该如何写

    比如: 1、“婚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相对方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2、根据离婚时双方对债权债务的约定进行客观的分配 3、“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2024-04-28 5
专业问答更多>>
  •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中一个债务人对同一债务人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

    2022-03-28 15,340
  • 两个债务人是怎样的债权人

    收条是对方持有,所以必须写清收到钱款或者物品的姓名(单位)、用途、数量、状态(是否完整等)。 写清收条开具人和时间即可!如果是特别重要或者保密的物品最好有2人以上接受。收条不能有文字上的歧义或修改。

    2022-08-19 15,340
  •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怎么追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

    2022-03-23 15,340
  • 一个债权人对两个债务人的债权应如何执行

    一个债权人对两个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为连带债务。如果是存在两个以上债权人,则为连带债权,部分或全部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023-08-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一个人突然离世债务怎么办 01:33
    一个人突然离世债务怎么办

    一个人离世之后,由其继承人以所得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其依法所负的债务。债务中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受前述条件的限制。 此外,如果同时存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时,则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该已离世的人所负的

    945 15,340
  • 一个人背负债务死了怎么办 00:53
    一个人背负债务死了怎么办

    一个人背负债务,在去世之后,其债务由其继承人以所得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其中,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受前述条件的限制。而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则该债务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进行清偿。其中

    1,583 15,340
  • 怎样区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 02:14
    怎样区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的,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毫无疑问,夫妻共同负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负债的可能属于个人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的,此时不论债务用途,都

    1,10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