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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赠与人撤销后合同终止,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除外。有以下情形的,也可以终止赠与合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
终止赠与合同的事由有: 1、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赠与的财产已转移,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已履行义务; 2、赠与合同依法解除; 3、合同当事人的债务相互抵销;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有赠与人与受赠人协商一致解除赠与,或者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六百六十三条、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以下几个: (1)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
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1、赠与人撤销了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其赠与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与人; 3、受赠与人拒绝接受赠与; 4、赠与合同解除;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恶化,赠与行为严重影响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情形:1、合同的主要债务已经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履行,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清偿;2、合同已经被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合法解除;3、一方当事人行使法定的抵消权,使合同的债务相互抵销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最大区别在于,合同终止包含其他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定的情形,而合同解除只是合同终止的其中一种情形。换句话说,合同终止是上位概念,包含其他特殊的情形;而合同解除只是下位概念。当事人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合同,也可以通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