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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明确规定借款利息的情况下,借款者无需承担利息支付责任,原因在于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双方并未就还款利息作出任何约定时,通常被认定为不存在相应利息。 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贷资金时,即便借款协议中没有关于利息的具体表述,出借人仍有权要求
一、借款时该写借条还是欠条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
只要不超过贷款利率的四倍都是合法有效的
延期一般是一个重新审核的过程,如果你不愿意给他做担保他又能够自己找到其他担保人的话,只要新担保人有担保能力,银行是能够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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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息。首先,根据交易习惯可知,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一般的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办法确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进行确认。因此,根据交易习惯,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
借条上如果没有写借款利息的,则无论是什么借贷领域,都一律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借款没有设定利息。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借款利息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对利息问题进行重新协商。如果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如果不能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要看该利息约定是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